DS-160表上有一项“你是否曾遗失或失窃过护照”。

DS-160表上有一项“你是否曾遗失或失窃过护照”。本人在02年左右曾有本护照,去新马泰旅游用的。后遗失,也忘了护照号了,因为没想到以后还有出国机会,所以也没在意。
现在打算去美国看望读书的儿子,新领了一本护照。
请教:有必要照实填写吗?
假如我直接回答“没有”,会有什么问题吗?    


大A作答

如实写明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