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自己的情况吧:
单身女,即将26岁,现在公司做商务经理,任职不到1年。非成都户口,但长居地在成都。这次去美国是参加一个关于业务的培训,我公司代理的美国公司产品,是两公司达成协议后第一次正式培训,公司仅派我一个人去,而且确实只有我是负责这块业务的(新人还在招聘)于是就约了成都的面签。
PS:本人去过瑞士一次,法国两次,新加坡一次,日本一次 之前都是商务签证
第一次:
VO:去美国干什么
答:短期培训,关于我们代理的产品,我是主要负责人. (交邀请信+公司担保函+工作和收入证明)
VO:你的护照不是成都?
答:我在成都工作
VO:什么时候在这里工作的?
答:去年5月份
VO:你结婚了吗?
答:没有
VO:你收入多少?
答:年薪十万,但还有很多额外的补助与提成。(本人月基本薪资4000,是按照交税的,还有公司给现金4000,同时每两个月都有提成补助,公司都开过证明的,这些情况也都真实)
VO:你在成都有房子吗?
答:没有,但是计划买一套。在家乡有两套房产和一套房屋认购合同(已经交了90%多的款,就差3个月后拿房产证了)
VO不看其他材料,说:对不起,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你不能获得签证,这是原因,你可以申请再次面签……
这一次,准备了关于国内约束力的一些问题:
比如
1. 我必须去的理由:因为是第一次代理美国产品以来的正式培训,只有见到产品以及组配过程才能够参与客户的招标以及交涉,达成销售。目前我已经销售了近300万的产品了,产品运到成都了,我还没有见过设备,客户的余款还要考察售后支持等等
2. 只有我去的理由:因为确实是只有我一个人负责这一块业务,虽然说没有信服力,可这是事实。我和客户沟通的往来邮件都打印了的
3. 我必须回国的理由:在美国接受现场培训后就和他们的工程师一起来中国为客户做本地支持了,安装说明的汉化都是由我一个人来完成的,而这个客户的时间催的也非常急。(我还带了我们的发货单,合同原件等等)
换了一个白人VO,问:和上次的理由一样吗?
答:是的,代表公司参加培训,是和日本的代理商一起。接受完培训便与美国工程师一同回国做第一次客户服务。(递上了邀请函+公司重拟定的担保+客户合同)
VO:以前去过其他国家吗?
答:去过瑞士,法国,日本等。(递上了去日本时候自己代表公司和该美国公司参加展会的证明,VO好像根本没兴趣)
之后,啪啦啪啦……“对不起,我还是同意我同事的意见,这是我们的理由”递上白纸,第一条***x
我还据理力争,说:您知道这对一个在上升的企业造成多大的影响吗?我们有60几万的余款可能因为国内没有人员做售后支持而泡汤,您可以调查我的身份,等等。
VO:貌似很不耐烦,按了下一位的号。说:我们的谈话结束了。
我注视着他,表情愤怒,足足5秒 (后来我很后悔他会不会因此给我黑名单啊?)
我第一次填表的时候,由于我交税的基本工资是4000,就写的四千,后来看到论坛里面有人说和实际月收入有关,不看税单,我又提交了一次,写了8000.这个会被认为是造假吗?可以拿存款证明弥补吗?
首先,两次填表,资料数据差别太大,是比较容易引起怀疑
其次你的入职时间比较短会是你的短板
其他的方面都没有太大的问题